淮北市发展改革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安徽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2021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提升工作站位,强化组织保障
一是高度重视。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把建设法治政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法治政府建设与年度委重点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是为切实保障法治工作的顺利推行,2016年,市发改委编制出台了《淮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建设法治淮北内容单独成章,纳入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全面增强法治意识,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做到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积极推进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二是制定了我委《全市发展改革(物价)系统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年度法宣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严格工作要求。二是完善机制。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构,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机构和责任人,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了层层抓落实、全委上下齐抓共管的有效机制。三是强化保障。及时征订 “七五”普法读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例评析》、《领导干部法治读本》《公务员以案释法读本》等各种法制资料。四是加强统筹。注重梳理、汇总法治工作台账,对涉企收费清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工作台账,文件、材料等各种资料一目了然。五是严格审查。严格审查规范性文件,各业务科室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征求意见、修改等工作,法规科严格审查征求意见、起草说明以及出台文件依据等各项材料,切实防止和解决“红头文件”违法问题,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及时抓好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涉及替市委市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先由委法律顾问提出意见,再报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
(二)注重法制学习,确保学有所成
一是领导带头学。把法制学习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发改工作实际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集体学习。党组书记能够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带头学,做学法表率。二是干部积极学。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坚持学习读本与在线学习相结合,坚持做好笔记与开展讨论相结合的学习。三是专家辅导学。邀请市委党校法律专家学者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详细解读,针对性和实效性较强。四是培训促进学。组织人员参加省和市举办的依法行政培训班及行政执法等培训,促进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五是考试检验学。精心组织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年度测试、执法资格培训考试等活动,考试合格率达100%。
(三)加强法治宣传,拓展普法形式
一是组织订阅法规书籍。组织征订、学习《领导干部法治读本》《党内基本法规学习读本》《公务员以案释法读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评析》等普法书籍,增强法治修养。二是推动法治学习“上网触电”。依托网上学习平台的优势资源,加大向群众中去的推介力度,传播法治正能量。三是持续推动全民普法。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等媒介,开展法治宣传和政策讲解。开展“江淮普法行”“粮食流通条例”周年等大型街头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认真解答咨询,积极宣传投资管理、节约能源、粮食流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悬挂条幅、展板展示、宣传手册发放、媒体报道等宣传形式,积极推进法律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商场、进学校、进医院、进景区,不断增进群众对发改、粮食、能源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二、取得成效
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1、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事项。 由于机构改革,近年来我委配合市权责办对已下放的、合并的、列入、划出、保留的和近三年未做出审批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又进行了调查和统计,及时与市权责办沟通,避免错项、漏项,目前我委权责共34大项:行政审批4项;行政规划1项;行政处罚8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权利17项。在目录清单管理中我委严格按照“清单之外无审批”的要求,无另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无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其他名目进行变相审批。同时做到与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及时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2、进一步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近年来年我市进一步对建成的市、县(区)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管理,实现部门间的横向联通及中央和地方的纵向贯通;完成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政务服务网的互联互通,实现一口办理,信息共享。全市新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均录入平台办理,实行统一项目代码制度,实现平台实时监管。并印发《淮北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共同加强管理,保障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规范运行。
3、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我委对现行中介服务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配合权责办完成了中介服务清单梳理工作,并进行了中介服务清单的自查自纠工作。一是企业投资项目中介服务完全市场化,企业投资项目所涉及的申请报告,目前完全由企业自主决定选择中介服务机构编制,政府不再要求使用任何的中介服务。二是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使用规范化,政府投资项目涉及的评审、节能评估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择优选择相应的中介服务机构。三是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实行委托管理,通过政府采购确定评审机构。四是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制按有关规定设置了一定资质要求,所需中介服务由项目单位在一定资质范围内自主择优选择。
4、进一步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工作。我委会同市商务局印发《关于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淮发改体改函〔2019〕211号),要求县区、市相关单位按照要求,结合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权责清单目录,安排县区及市有关单位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版)》进行逐项梳理。经梳理反馈,我市不存在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形门槛、清单之外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等问题。
5、健全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制度,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一是出台了《淮北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的暂行办法》,规定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编制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明确计划期内的重大项目,并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统筹安排、规范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对项目的前期准备、实施、竣工和使用进行全过程管理。二是出台了《淮北市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行办法》,着力扩大市辖区、市高新区、新型煤化工基地对本辖区内项目审批的决策权,除有特殊规定外,凡不跨辖区的项目,一律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审批、备案(核准);积极推动部门之间协同下放审批权力,确不能下放的,应认同其它部门下放的审批权,不得作同级审批要求。
6、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制定并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清单。一是出台《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淮发〔2017〕24号),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建立健全企业自主决策、融资渠道畅通,职能转变到位、政府行为规范,宏观调控有效、法治保障健全的新型投融资体制。
二是出台《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的实施意见》(淮发〔2017〕15号)。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市场准入,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领域,进一步强化要素资源保障,进一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从而改善投资环境,稳定市场预期,提振投资信心,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三是及时做好国家、省取消核准和下放权限事项的落实、承接工作,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出台了淮北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目录以外的项目,原则上按照属地原则实行备案管理。
7、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大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制定并公布政府定价目录,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一是近年来我市2次动态调整并公布《淮北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性服务收费目录》,放开1项收费项目,取消1项收费项目,目录之外的其他经营性服务收费全部实行市场调节价。二是重新修订并编制《 淮北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2020年版)》,动态调整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项目。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落实“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存在的涉企收费项目多、标准高、收费乱等问题。
8、加强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是建立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淮北市印发了《淮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及《关于转发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在办理相关业务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目前已完成全市存量代码转换工作,其中对所有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已完成换照,对个体工商户在信息系统内已完成新旧代码映射。二是完善了公共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淮北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已建成目录管理、信用查询、信用修复、异议处理、联合奖惩等核心模块功能。“信用淮北”网站已建成线上信用查询、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等功能。平台实现了司法部门、行政部门、水电气热通信等公共事业单位的信用信息归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已通过省平台100%上报至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9、进一步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和完善社会保障职能,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我市已出台《淮北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2018-2020年)》、《淮北市人口发展规划(2018-2020年)》、《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淮北市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实施方案》、《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的实施意见》,会同市民政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印发《淮北市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流程和事项清单》等。现我市各项工作任务均稳步推进,部分工作已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各项主要指标也已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10、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一是健全了信用记录。印发了《淮北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及《淮北市市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各相关单位按照目录报送的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含“双公示”信息),并与省信用平台实现实时共享,相关数据通过前置机交换至省信用平台。信用信息归集到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名下,通过“信用淮北”网站实现企业法人和自然人的信用记录查询。二是印发《淮北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规范化地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编制完成54家市直单位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为客观记录市场主体和个人遵守规定、履行契约等情况提供规范性依据。梳理国家和省已出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制度,下发《淮北市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制度清单(第一批)》,为全面规范开展信用联合奖惩奠定基础。三是建立联合奖惩机。印发《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目前,市级已印发或转发联合奖惩备忘录42个,并印发了市级首批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制定了《中共淮北市委办公室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四是提升信用数据归集共享。持续优化升级市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拓展公共信用数据归集广度。归集50多个部门的信用数据,包含司法、行政部门和水、电、气等公用企事业单位。推动工商业务系统、公安业务系统以及市公积金业务系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市信用平台对接互联,实现信用数据自动归集。五是加强信用监管,推进联合奖惩和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落实联合奖惩措施。将联合奖惩子系统嵌入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对失信黑名单采取限制招投标和申请财政性资金、限制税收减免和金融授信等行政性、市场性惩戒措施,构建跨部门、跨领域、跨行业的社会信用联防大格局。开展失信案例核查。对疫情期间媒体报道的我市2例失信案例进行核查,并形成核查报告推送至国家联合奖惩系统。曝光妨碍疫情防控信息。跟踪并归集妨碍疫情防控行为信息,销售医疗物资诈骗案、销售假冒医用口罩、殴打小区防疫检查站人员等3个案例已报送至省信用办纳入联合惩戒范围。实施分类监管。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打造“淘宝购物式”的中介超市服务模式,市场主体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做出评价,评价结果将决定中介机构的信用排名。目前,已对25家进入中介超市的服务机构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
10、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一是淮北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对政府部门诚信建设的部署,充分发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协调解决政务诚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各项措施。印发了《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北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北市发展改革委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淮北市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二是扎实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我市始终注重从制度层面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淮北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淮北市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评定办法》等方案,持续贯彻《淮北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淮北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等20多个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制度文件。2019年8月,我市被列为国家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三是深入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落实《淮北市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各级地方政府、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4类主体进行持续筛查,不断开展政务诚信建设教育培训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掌握法律法规,剖析典型案例。四是强化权力运行监管。全面启用政府权力清单网上运行平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与政府权力网上运行平台系统对接,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监管。继续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涉企服务收费清单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五张单子”。五是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将公务员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在干部提拔、任用、评优等中均需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不断强化公职人员诚信意识。六是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持续完善信用数据归集机制,升级改造市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拓展“信用淮北”网站、微信公众号服务功能。依托市大数据中心,不断拓展信息归集广度和深度。编制市、县(区)两级信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目录清单,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七是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持续贯彻《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对行政机关、党员和公职人员失信行为予以惩戒的办法》等文件,大力加强政务联合奖惩建设。市纪委监委与市中级法院就行政机关、党员和公职人员失信行为联合出台惩戒办法,将行政机关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范围。八是规范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常态化审核受理企业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特别是国家发改委开发建设信用中国协同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平台后,认真学习平台操作流程,明确协同信用修复操作人员,及时办理平台修复申请。去年以来,受理申请修复信息均在国家规定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九是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社会氛围。牵头县区和市直部门开展了信用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等各类宣传活动。全力做好“信用淮北”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的推广及信息发布。召开淮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并通过各类媒介宣传淮北市信用建设成果和诚信典型案例,被《中国改革报》《中国经济导报》《安徽日报》等多家媒体刊登报道。
11、加快建立和完善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十三五”以来,市发改委坚决贯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先后出台了《淮北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打造山水生态城市实施方案》《淮北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淮北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淮北市“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等纲领文件,系统谋划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方略。我市先后获批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和首批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根据试点建设目标,印发了《淮北市低碳城市试点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和《淮北市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坚持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核心,以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增加城市碳汇为重点,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将试点建设和“中国碳谷•绿金淮北”战略紧密结合起来,加快形成低碳生产、低碳消费和低碳生活模式,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山水生态城市。
三、存在问题
一是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尚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相对薄弱,专业化、经验丰富的法律人才相对缺乏,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委将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在夯实基础上有新进展。强化行政机关的责任主体意识,把推进依法行政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谋划。强化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亲自谋划、亲自位署,亲自把关。强化工作人员的职业意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要求。思想上秉持法制理念,行为上体现法治精神,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依法行政。
二、在依法履职上有新成效。抓好法治制度机制的建立完善,争取在工作长效上有新作为。做好法治工作的督查考评,制定完善方案,落实实施方案,加强对依法履职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评。
三、在创新机制上有新突破。在总结经验基础上,不断探索、不断深化、不断创新。争取在法治文化建设上有新作为。要在机关干部中大力营造主动学法、自觉用法、模范守法的氛围,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