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01-09 00:00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2016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北市相山区相山中路35号金方大厦904室,邮编:235000;联系电话:0561-3198755)。

一、概述

2016年以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结合我委实际,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的学习,及时传达贯彻国家、省和市相关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并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经费使用和办公条件等方面提供保障,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的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各科室信息安全责任,落实保密审查各项措施,未经审查的政务信息内容不予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无差错。三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坚持把网站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充分利用本委门户网站、淮北市人民政府网等平台,及时上传文件信息和公开主要业务内容,确保社会大众的知情权。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建设,指定专人专机负责查询工作,确保群众的申请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四是认真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淮北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委认真推进政务公开,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实施步骤,不断拓宽公开领域,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加快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发改部门的公信力和行政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委按照“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情况下均应公开”的原则,对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利运行的核心环节实行全程公开,重点是公开涉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一年来,我委认真做到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常态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在信息形成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阶段性工作实现季度公开,并认真建好政务公开档案,健全政务公开手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对公开的内容都及时归档,统一保管,保存备查。截至2016年底,我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5条,其中被市委、市政府采用信息72篇;编发《发展和改革工作专报》23期;通过《淮北日报》、《淮北晨刊》等市主要媒体提供信息82条。我委进行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为门户网站公开和公开栏公开。微信图片_20180626111047.png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委在依申请公开方面,积极做好服务群众工作。2016年,我委继续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方便广大群众进行信息查询与公开申请。对于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问题,我委相关科室都对其进行了耐心详细的解答,同时做好来访群众信息公开申请的指导工作,并在《条例》规定的答复期限里及时地对信息公开申请做了答复。至2016年底,我委共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受理方式为网上申请和邮寄申请,申请公开信息主要涉及项目征地拆迁、项目立项审批等方面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委从来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委没有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情况

    2016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序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的时效性、信息的分类和格式等。2017年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及时发布更新信息;二是对原有的信息目录进一步细化,使民众搜索政府信息更加方便、快捷。三是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格式要求进行排版发布,使信息格式更加整洁、美观、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