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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工程工作简报(2024年第11期)

发布日期:2024-06-06 09:17 作者:发改委民生工程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能源局)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全省农村黑臭水体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现场会在淮召开

△相山区法律援助办实事惠民生


△全省农村黑臭水体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现场会在淮召开

5月31日至6月1日,全省农村黑臭水体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省委书记韩俊、省长王清宪分别作出批示,副省长孙勇,副省长、市委书记覃卫国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汪春明、周志扬,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曹哨兵,省直有关单位及各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韩俊批示强调,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是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迫切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等群众“家门口”环境问题作为“民有所呼、我必呼应”的重要内容,结合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科学规划治理,加强资金保障,合力攻坚克难,下大力气补齐农村环境基础建设突出短板,坚决啃下农村环境治理“硬骨头”,确保到2026年底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为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山水秀美的生态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王清宪批示指出,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是建设生态强省、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扎实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工业及服务业废水、农业面源污染等治理,深化查污溯源,注重综合施策,抓好典型示范,加快形成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管护机制,确保到2026年底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切实还绿水碧岸于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和满意度。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锚定2026年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目标任务,坚持因地制宜、系统治理、集中攻坚、长治长效,扎实推进三年治理行动。要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排查溯源,细化治理举措,加强筹措资金,广泛发动群众,合力攻坚克难,切实提升全省农村黑臭水体和生活污水治理成效,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会议解读了《安徽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8家单位作交流发言。会前,与会人员参观了濉溪县刘楼沟、相山区朱蒙沟(中段)及程阁自然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认为我市坚持生态优先、治管并重,针对河流型、沟渠型、坑塘型三种不同类型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系连通、生态护坡、湿地缓冲等方式推进治理工作,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做法,值得学习借鉴。(市生态环境局、濉溪县、相山区民生办供稿)


△相山区法律援助办实事惠民生

今年以来,相山区坚持便民、惠民工作理念,努力为城乡困难群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切实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一是智慧服务,助力法律援助便捷普惠。打造智慧“法援超市”,为办事群众解答各方面的法律问题,并提供咨询赔偿、法律流程、查询法律法规、免费法律文书模板打印、在线申请法律援助等方便实用的“一站式”法律服务项目。二是暖心服务,规范线下窗口服务标准。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农民工免去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对残疾人、贫困户等特殊群体的援助申请以及紧急案件优先受理、审查、指派。便民服务,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先行受理再补办相关材料。对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条件的,在申请法律援助时,直接签署《法律援助申请承诺告知书》提供法律援助。三是精准服务,民生实事宣传贴近群众。结合时间节点,有针对性、有侧重点地向不同群体宣传《法律援助法》及民生实事相关知识,普及与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案件背后的故事,让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相山区民生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