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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发布日期:2013-01-11 15:17 作者:民生办  来源:淮北财政局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对农村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贫困居民,给予差额补助。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