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淮北民生 > 民生工程沿革 > 2007年

五、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发布日期:2013-01-11 15:14 作者:民生办  来源:淮北财政局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实行“两免一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完善城市免杂费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分担办法。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