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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发布日期:2013-09-16 00:00  来源:淮北市政府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给予每人每年720-1320元的奖励扶助金。对符合政策的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给予每人每月80-110元的特别扶助金。

                            责任单位:市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