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2年,在现有36所农村敬老院的基础上,再新建、改扩建10所标准化乡镇敬老院,每所敬老院平均入住100名五保供养对象。到2012年集中供养率达到50%,建成内部设施较齐全、服务功能较完善、管理较规范、五保对象较满意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