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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三十四、资助职业技能教育
发布日期:2013-09-17 00:00 来源:淮北市政府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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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新成长劳动力的就业能力,满足我市用工需求,2011年市政府在省定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基础上,增加一项
资助职业技能教育
工程。
资助对象为市直就读于我市全日制各类职业院校的未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的淮北籍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资助年限不超过3年。
责任单位
: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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