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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

发布日期:2013-09-17 00:00  来源:淮北市政府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对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持有《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对拥有我市户籍并持有残疾人证(精神残疾类别)和低保证的精神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500元治疗费用。

                 责任单位: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