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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发布日期:2013-09-17 00:00  来源:淮北市政府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2012年筹资标准提高到290元,其中政府补助每人240元,个人缴纳50元。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