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4年,力争用5年时间在全市规划配套建设乡镇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开展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和卫生保洁制度,实现农村环境卫生根本改善。从2011年开始,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为重点,在濉溪县全面启动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
责任单位:市建委 市市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