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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

发布日期:2013-09-17 00:00  来源:淮北市政府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补助公用经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全面取消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地方教材,2013年起每年向农村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新华字典》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