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市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城镇居民这一群体进行制度安排,通过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筹集医疗保险基金,重点保障城镇居民的大病医疗需求。2013年政府补助每人280元。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