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淮北民生 > 民生工程沿革 > 2013年

十六、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发布日期:2013-09-17 00:00  来源:淮北市政府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给予每人每月80-140元的奖励扶助金。对符合政策的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给予每人每月110-145元的特别扶助金。

        责任单位:市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