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淮北民生 > 民生工程沿革 > 2013年

十七、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13-09-17 00:00  来源:淮北市政府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逐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使其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2013年供养标准比上年增长10%;加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新建、改建、扩建力度,逐步提高集中供养率;逐步建立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