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包括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含煤矿)棚户区改造。在全面落实新建项目开工任务的同时,加快推进在建项目竣工和交付使用,突出抓好配套设施建设,力争多建成、早入住,并确保分配公正公平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