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农合大病保险)继续扩大新农合大病保险覆盖范围。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的统筹地区占所辖县(市、区)的比例≥50%。(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整体推进全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2014年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