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专题首页
领导重视
工作动态
实施背景
公示公开
视听民生
媒体聚焦
图秀民生
通知公告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淮北民生
>
民生工程沿革
>
2014年
十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发布日期:2014-04-21 00:00 来源:淮北市政府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中 ]
[ 小 ]
2014
年继续进一步健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按标准及时、准确、足额发放补助资金,人均补差水平较上年提高
10%
。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