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淮北民生 > 民生工程沿革 > 2016年

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发布日期:2016-04-06 00:00  来源:淮北市政府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户施保,分类保障,动态管理,保障其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