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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发布日期:2016-04-06 00:00  来源:淮北市政府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进一步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新农合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由15元提高到30元,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仍为30元,大病保险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