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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

发布日期:2016-04-06 00:00  来源:淮北市政府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以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网络设施为基础,做好宽带接入、运行维护及开展文化宣传等有关活动。由市、县(区)统筹,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专业院团、民营院团的专业化演出,每年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结合本地农家书屋实际情况,对农家书屋进行维护管养,补充更新出版物不少于100册(张)、维持日常运行和开展读书活动,确保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天。每行政村每年放映12场公益电影。结合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每行政村每年至少开展1场农民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