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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棚户区改造

发布日期:2016-04-06 00:00  来源:淮北市政府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采取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城镇棚户区和城市危房、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场和国有垦区棚户区进行改造,推进改善住户居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