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和计生特扶三个方面的内容。其实施内容是:
按照《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实施12大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免疫规划接种补助;
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发放扶助金每人每月不低于270元、340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全部纳入特别扶助制度范围。一级、二级、三级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分别给予不低于300元、200元、100元的扶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