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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发布日期:2017-01-24 17:18 作者:民生办  来源:淮北财政局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补助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

    向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教科书。

    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

    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