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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

发布日期:2020-04-16 17:55 作者:民生办  来源:市财政局(国资委)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限额内门诊费用、住院(含特殊慢病门诊)合规费用纳入政府兜底保障范围。实施贫困慢性病患者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