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专题首页
领导重视
工作动态
实施背景
公示公开
视听民生
媒体聚焦
图秀民生
通知公告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淮北民生
>
民生工程沿革
>
2022年
十三、中小学课后服务
发布日期:2022-04-22 10:36 作者:民生办 来源:市财政局(国资委) 阅读:
次 字体:
[ 大 ]
[ 中 ]
[ 小 ]
按照教育部“双减”工作监测平台统计口径,不含寄宿制人数大于100人的寄宿制学校、村小学(教学点)、学生数小于100人的小规模学校100%提供课后服务,鼓励县区各校提供多样化课后服务,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推动各县区结合实际,综合考虑物价水平等各种因素,不断完善课后服务参与教师和校外相关人员补助办法,合理确定补助标准。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