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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5-17 15:31 作者:民生办  来源:市财政局(国资委)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近日,淮北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淮政〔2021〕1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扎实推进民生工程,为夯实“六稳”“六保”、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1年,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印发《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淮政〔2021〕15号),明确项目新增、退出、调整情况,就做好全年实施工作提出要求。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七有”目标,以民生工程实施为抓手,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07年以来,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高质量实施民生工程,以工程化、项目化措施推动保障改善民生,14年来累计实施72个项目,投入达356.4亿元,惠及了220多万城乡群众,民生工程连续多年稳居全省第一方阵,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为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市政府每年制定出台民生工程实施通知,指导推动落实各项惠民政策。《通知》中33项民生工程涉及20家牵头单位,书面征求了20家单位意见,其中18家单位无意见,2家单位提出3条意见,2条已采纳,1条未采纳。此文件已经过合法性审查。

四、工作目标

确保2021年民生工程顺利推进,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主要任务

《通知》提出,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与上年相比,新增6项、退出4项、调整实施8项、继续实施19项。

(一)新增6项民生工程。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中小学及中职学校教师培训、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农田建设工程、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二)退出4项民生工程。包括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资产收益扶贫、健康脱贫医疗保障。

(三)调整实施8项民生工程。增加幼儿托育内容,与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合并为幼儿托育、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项目;调整智慧医疗项目,智医助理、智联网医院退出,保留实施“安康码”应用内容;调整文化惠民工程,增加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科技馆免费开放,保留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农村文化活动、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农村体育活动退出;调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将智慧学校建设纳入;将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合并为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将党建引领扶贫工程调整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将“四带一自”产业扶贫调整为“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将技能培训提升中技能脱贫培训调整为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

(四)继续实施19项民生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出生缺陷防治、“四好农村路”建设、困难残疾人康复、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就业创业促进、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义务教育营养改善、学前教育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环境生态补偿等19个项目。

六、创新举措

通过积极吸纳民意,广泛听取意见,将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中小学及中职学校教师培训、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农田建设工程、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新增纳入到民生工程。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为确保2021年民生工程顺利推进,努力增进民生福祉,主要做法如下:

(一)强化精准实施。坚持高质量,提高精准度,优化推进民生工程的务实举措。

(二)加强资金保障。发挥好财政资金精准补短板和民生兜底作用。

(三)突出绩效导向。发挥目标管理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确保民生工程建好用好。

(四)严格责任落实。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财政牵头、部门主管、市县实施责任体系,细化并签订目标责任状,压实责任传导,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