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任务】
加强城乡低保人员和特困人员生活保障,规范确定和调整低保标准。
【推进措施】
1.指导各县区执行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列入县(区)年度预算,市级以上财政予以补助。
2.将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执行情况纳入民政综合评估,确保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违反资金使用规定或挤占、挪用资金的追究责任。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联 系 人:赵 朋 联系电话:302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