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任务】
巩固提升“难安置”问题治理已完成项目质效,防止“难安置”问题边治理边发生。
【推进措施】
1.开展“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指导各县区围绕安置房是否分配到位、办证是否存在障碍、“房票”是否兑现、过渡费是否拖欠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确保逐一对账销号。
2.市住建部门牵头落实省健全“先安置后拆迁”长效机制文件精神,常态化解决“难安置”问题,坚决做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不落实不启动拆迁”,防止“难安置”间题边治理边发生。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徐奔奔 联系电话:3183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