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任务】
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4个。
【推进措施】
1.将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纳入年度改造计划,有序实施改造,完善小区公共配套设施。
2.及时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分解到县区、落实到项目。定期调度,对目标任务重、工作进展慢的县区开展现场督导。
3.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保障项目改造资金需求。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汪平生 联系电话:3025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