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任务】
精准做好城乡特困家庭筛查和兜底工作,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
【推进措施】
1.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服务”为依托,对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失能半失能人员及孤寡老年人等特殊困难家庭进行全面筛查,通过建立台账、监测预警、动态调整等,实施精准救助。
2.动态调整2026年度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并按月足额发放。为低保对象中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予以集中照护服务补助。
3.对特困人员给予400元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350元定额资助,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200元定额资助,除特困人员外,剩余部分费用由个人按规定缴纳,确保“应保尽保”。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联 系 人:市民政局 赵 朋 联系电话:3022321
市医保局 李 华 联系电话:306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