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任务】
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和困难群众法律援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少于300人次,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2600件,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刑事通知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
【推进措施】
1.建立健全基层工会摸底排查、县级工会主动发现、职工自主申报机制,引导困难职工通过职工之家APP等网上渠道申请帮扶救助。根据职工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分层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力争做到“应建尽建、应帮尽帮、动态管理”。
2.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项目支持,省级财政加强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筹措,不足部分由市、县(区)工会承担。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生活救助按照不超过12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子女助学按照不超过每生每年10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医疗救助标准按照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的70%确定。
3.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健全法律服务网络。组织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开展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等活动,实施绩效评价,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司法局
联 系 人:市总工会 赵莎莎 联系电话:3028003
市司法局 张 磊 联系电话:3010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