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作为托底保障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的法规制度,在法治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捍卫公平正义、彰显文明进步的重要作用。淮北市相山区以人民为中心,回应群众需求,满足群众期待,全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从“应援尽援”到“快援优援”,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扩面尽援。放开预受理权限。将法律援助申请预受理工作全面在 9个司法所铺开,并制作印发《法律援助服务指南》,规范申请和初审操作流程。东山司法所预受理未成年人刘某确认劳动关系、南黎司法所预受理村民李某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东办司法所预受理村民张某监护权纠纷……各司法所积极开展工作,极大地方便了辖区群众就近申请;拓宽申办渠道。在政务服务大厅、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劳动仲裁、工会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站,实行律师值班制度,接收、转交、代办法援申请。整合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资源,拓展便民渠道,方便外地群众及时申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完善法律咨询与援助办理无缝衔接,对办事群众应接尽接,对符合条件的做到“应援尽援”;扩大受理范围。结合工作实际,将众多劳务合同纠纷中主张拖欠个人劳务费、具备农民身份的人员纳入受理范围,将法律援助覆盖更多进城务工、新业态从业人员。
便捷快援。推进“减证便民”。针对免予提交困难证明的受援人,减少审查环节,即时受理,即时指派;对需要提交困难证明的受援人,公开承诺,压缩受理和审批时限;已经出具过困难证明的受援人,一年内再次申请法律援助,可继续使用该证明副本;对必须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及有其他紧急、特殊情形的,申请人欠缺非关键性材料,实行“容缺受理”。通过“减证明”“减时间”“减次数”,提高受理服务效率;探索实践“一援到底”。针对非因受援人自身原因导致案件未经实体审理的特别个案,无需受援人再次申请,经其同意、取得授权,由承办人员为其提供该案后续其他程序的法律援助,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开展个性化服务。允许受援人自主“点援”承办人员,针对行动不便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失能老人承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
提质优援。规范业务全流程。从受理、审批、指派、办理、跟踪督办、案卷审查、交卷、办案补贴发放等环节进行全流程规范,进一步督导提高服务水平和办案质量;加强专业团队力量。每年选聘热心公益、自觉承担社会责任、鼎力支持法律援助事业的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成立法律援助办案人员资源库,科学调配,分别组建未成年人、妇女、涉军法律援助团等专业团队,发挥各自特长,确保办案质效;完善协作机制。针对特殊群体的特别案件,推行检司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强化与区检察院沟通协作,通过支持起诉联动机制,力促案件尽快进入诉讼程序,走上维权“快车道”。针对农民工讨薪,倡导承办人员提供延伸服务。积极参与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权益保障工作联动机制,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依法提供法律援助。将低收入人群纳入社会大救助体系,实现一门受理、部门分办、线上协同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