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两高”项目排查不细致、不全面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根据有关要求,对“两高”项目应实施清单化管理。督察发现,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两高”项目排查不细致、不全面,“两高”项目漏查、漏统问题比较突出。督察组随机抽查发现,池州、淮北市30余个石灰生产项目,滁州市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化工企业烧碱、合成氨、尿素等生产项目,未纳入省、市存量“两高”项目清单。部分“两高”项目因漏统,而未纳入迎峰度夏轮休轮停进行管控。
二、整改实施主体
淮北市发展改革委。
三、重点措施
(1)省发展改革委对省级“两高”项目开展再梳理再排查,对排查出的项目纳入省级“两高”项目清单。(2)各市发展改革委对市级“两高”项目开展再梳理再排查,对排查出的项目纳入市级“两高”项目清单。(3)将省级“两高”项目涉及企业优先纳入迎峰度夏轮休轮停进行管控。
四、目标任务
完善省、市“两高”项目清单。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对淮北全市“两高”项目开展再梳理再排查,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市级“两高”项目管理清单,对清单项目逐个实施台账管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601839
电子邮箱:ahsfgwhz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