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淮北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
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6版)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发展改革委,市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工作要求,现对《淮北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6版)》(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清单》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二、《清单》中涉及的相关收费部门要建立内部约束机制,严格执行《清单》中规定的收费管理政策,及时将本部门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主动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
三、本《清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出台新的政策,按新政策执行。以往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