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系统
序号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 注 |
一 | 耕地开垦费 | 按被占用耕地每平方米 | 6—9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物价局财综[2001]1061号 | 占用基本农田高于其他耕地的40%。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具体征收标准由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肥沃程度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
二 | 土地复垦费 | 按破坏土地每 | 6—9 | ||
平方米 | |||||
三 | 土地闲置费 | 元/平方米 | 5—10 | ||
四 | 不动产登记费 | 见文件 |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淮发改收费〔2017〕14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