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3-22 16:57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2018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北市相山区相山中路35号金方大厦904室,邮编:235000;联系电话:0561-3198755)。

一、概述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淮北市发改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发改委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上半年听取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并对2018年本局政务公开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协调力度,具体工作中,委领导随时听取政务公开建设情况的汇报,并及时听取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的汇报。由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的送审、报送等工作;确定办公室负责全委信息化建设规划、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传等具体工作的实施。

三是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二是开通微信账号,使政府的信息公开的途径更快捷,透明度更高;三是在我委办公墙设置政务公开栏,将属于向社会公开的内容,采取完全公开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委按照“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情况下均应公开”的原则,对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利运行的核心环节实行全程公开,重点是公开涉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一年来,我委认真做到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常态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在信息形成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阶段性工作实现季度公开,并认真建好政务公开档案,健全政务公开手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对公开的内容都及时归档,统一保管,保存备查。截至2018年底,我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60条;编发《发展和改革工作专报》12期;通过《淮北日报》、《淮北晨刊》等市主要媒体提供信息160余条。我委进行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为门户网站公开和公开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委在依申请公开方面,积极做好服务群众工作。2018年,我委继续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方便广大群众进行信息查询与公开申请。对于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问题,我委相关科室都对其进行了耐心详细的解答,同时做好来访群众信息公开申请的指导工作,并在《条例》规定的答复期限里及时地对信息公开申请做了答复。至2018年底,我委共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行政复议1件,无行政诉讼。受理方式为网上申请和邮寄申请,申请公开信息主要涉及项目征地拆迁、项目立项审批等方面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委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情况

2018年在政务公开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主要是系统内部宣传不生动、信息公开的方式单一。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重要任务,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1、落实责任主体。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我委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内容之一,列入我委机关各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年度考评工作内容,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发布工作开展好坏情况进行通报,全面落实部门工作负责人员的责任,及时开展监督、检查、评议。

2、抓好学习宣传。积极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文件,领会其实质,把握其要求,学以致用,推动工作。

3、落实工作制度。坚持及时公布和更新市我委有关部门信息,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内容、重点,有形式、有载体,有承诺、有落实。

4、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好的做法和存在的不足,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规律性、时效性研究,突出解决好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积极推动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在2019年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