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02-27 00:00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197号,邮编:235000;联系电话:0561-3198755)。

  一、概述

  2014年以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结合我委实际,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的学习,及时传达贯彻国家、省和市相关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并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经费使用和办公条件等方面提供保障,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的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各科室信息安全责任,落实保密审查各项措施,未经审查的政务信息内容不予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无差错。三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坚持把网站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充分利用本委门户网站、淮北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平台,及时上传文件信息和公开主要业务内容,确保社会大众的知情权。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建设,指定专人专机负责查询工作,确保群众的申请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我委按照“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情况下均应公开”的原则,对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利运行的核心环节实行全程公开,重点是公开涉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一年来,我委认真做到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常态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在信息形成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阶段性工作实现季度公开,并认真建好政务公开档案,健全政务公开手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对公开的内容都及时归档,统一保管,保存备查。截至2014年底,我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4条,其中被市委、市政府采用信息52篇;编发《发展和改革工作专报》29期。我委进行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为门户网站公开和公开栏公开。微信图片_20180626112809.png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委在依申请公开方面,积极做好服务群众工作。2014年,我委继续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方便广大群众进行信息查询与公开申请。对于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问题,我委相关科室都对其进行了耐心详细的解答,同时做好来访群众信息公开申请的指导工作,并在《条例》规定的答复期限里及时地对信息公开申请做了答复。至2014年底,我委共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受理方式为当面申请和邮寄申请,申请公开信息主要涉及项目征地拆迁、项目立项审批等方面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委从来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委没有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情况

  2014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工作载体有待进一步创新,操作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门户网站的管理维护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方面。

  2015年,我委将紧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要继续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挖掘信息资源,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二是要确保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准确性;三要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总结积累经验,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