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解读】淮北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肖冰解读《淮北市“十四五”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2-05-30 16:57 字号:

问:《规划》编制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人口问题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实施三孩政策及其配套支持措施,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托育服务作为三孩政策配套措施的重要内容,对三孩政策的落地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19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将婴幼儿托育事业作为满足群众需求的重点工作之一全面推进。安徽省将“健全婴幼儿托育体系”纳入《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构建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政策完备、应享尽享、应护尽护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淮北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积极响应生育政策调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托育服务需求为导向,不断夯实政策体系、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为进一步促进淮北市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淮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结合我市托育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淮北市“十四五”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问:《规划》编制得过程是什么?

答: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市统筹协调“十四五”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编制和落实工作。其中,市发展改革委为召集单位,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成立以市卫健委牵头负责的托育工作专班,负责协调“十四五”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编制以及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的落实。起草组结合各方面意见建议和研究成果,着手起草《规划》,并结合各方宝贵意见,不断修改。2021年11月9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市以及各区县相关部门领导、部分托育机构负责人、托育领域专家开展了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座谈会,开展了征求意见工作。2022年2月到5月期间,各部门又进行了三轮意见反馈,起草组针对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与完善,形成了《规划》。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着重强调三个方面原则:一是突出规划引领。在发展目标、核心指标、重点举措等方面与国务院、安徽省文件和相关规划保持总体一致,又进一步细化举措,强化支撑。二是强调系统思维。将托育工作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一体规划、一体实施、一体突破,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托育服务需求与供给,加大托育服务投入,鼓励采取多种形式的托育运营方式,强化示范引领,树立托育机构发展典型,建立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三是强化问题导向。针对场地有效供给不足、发展环境有待改善、专业服务人才短缺等制约托育行业发展面临的共性难题,提出保场所、多投入、育人才、促普惠、强社区、优服务等措施。同时,针对托育服务起步晚、支持政策不完善等个性问题,提出解决举措,扩大供给来源、优化供给结构、创新供给方式,不断夯实托育服务政策体系,提升托育服务质量。

问:《规划》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规划》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对标对表中央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安徽省“十四五”托育服务发展规划,充分体现上级战略意图,同时紧密结合市情实际,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明确淮北托育工作的基本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规划》分为四个部份,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实施背景。主要总结我市托育服务的发展基础,研判未来的发展趋势。其中发展基础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策体系逐步形成,先后出台了《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和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二是服务供给体系不断完善,省卫健委授予淮北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创新奖。发展趋势表现在两个方面,从需求侧方面来看,对托育服务需求的数量与质量都在增加,从供给侧来看,托育服务领域仍然存在一些短板与弱项。随着三孩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实施与落地,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紧迫性逐渐显现,制定、实施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迫在眉睫。

第二部分为发展目标。对标省托育规划指标,结合我市经济、人口、资源要素等现实基础,提出我市未来5年托育服务的整体目标以及具体指标。到2025年,兜底性、普惠性、市场化托育服务协同发展,多层次、多元化托育服务供给架构初步形成。托育服务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完备,托育人才培训数量和质量实现双升,信息技术支撑智慧托育发展显著增强。参照省相关指标体系设置情况,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设置托育服务具体指标7项。包括约束性指标2项:每千常住人口托位数,提出到2025年达到每千常住人口4.6个托位,托育服务指导中心个数,到2025年至少建成1个;预期性指标5项:普惠托位占比到2025年预期要大于70%,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到2025年预期要达到15%,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配置标准化的母婴设施要应建尽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托育服务设施覆盖率到2025年预期要达到100%,保育人员持证上岗率到2025年预期要达到100%。

第三部分为重点任务。一是构建多元化、多样化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继续扩大托幼一体化规模,建立以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普惠为主导的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二是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托育质量保障体系,严格落实国家、安徽省有关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建设动态化质量评价机制,推进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探索建立联合托育新模式以及创新智慧托育服务新业态,促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三是健全整体性、层次化的托育政策支持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梳理社会力量进入的堵点和难点,通过提供场地、财政补贴、减免租金、税费优惠、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四是优化全方位、立体化的托育监督管理体系,落实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动态分级管理,强化综合安全监管。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托育服务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宣传倡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