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发展改革委开展全市砖瓦窑厂用能专项核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3-11-03 16:34 字号:

为进一步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规定,加强砖瓦窑厂企业用能管理,2023年10月16-18日,市发展改革委开展了用能专项核查,重点核查能评手续、用能设备和生产经营用能情况等。

一是摸清底数。根据各县区园区报送及摸底情况,全市共有73家砖瓦窑厂企业,其中在产51家(规上32家),停产22家。分县区看,濉溪县59家,在产42家(规上24家)、停产17家;相山区1家,在产且为规上企业;杜集区4家,在产3家(规上2家)、停产1家;烈山区8家,在产4家(均为规上企业)、停产4家;煤化工1家,在产且为规上企业;市高新区无砖瓦窑厂企业。

二是排查问题。从在产砖瓦窑厂企业用能情况看,部分企业实际产量超备案产能,部分企业单位产品电耗偏离正常值范围,部分企业单位产品煤矸石用量偏离正常值范围,部分企业煤矸石热值偏离正常值范围,部分企业能评手续资料不齐全,大部分企业还存在淘汰落后设备。

三是开展整改。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及时反馈至各县区园区并督促整改。同时根据《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要求,对符合申报节能审查要求的企业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