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发展改革委2025年1月工作总结及2025年2月工作计划
一、2025年1月份工作总结
(一)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重点项目工作
1.调度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2.组织一季度省集中开工活动。
3.完成2025年第一批省重点项目计划编制。
二是铁路工作
1.淮宿蚌铁路。
2.淮阜铁路。
3.高铁西站片区。
(二)积极推进固定资产投资
1.梳理摸排全市218个拟争取上级资金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2.全力做好1-2月份、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运行分析工作.逐个县区逐个核对项目,压实项目投资支撑,确保实现“开门红”。
3.印发《淮北“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攻坚年”行动方案》。
(三)加快推进工业产业发展
1.做好全市“两新”暨产业扶持政策宣讲会召开工作。
2.积极推进临涣化工园区扩区工作。
3.推进濉溪化工园区调区工作。
(四)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1.梳理2024年全市能源消费量情况。
2.全市2024年规上工业减煤工作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3.完成全市省外绿证购买工作。
(五)加大能源项目工作
1.按照安徽省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组织煤化工基地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申报工作。
2.加快推进国安电厂二期项目建设。
3.继续推进车网融合试点城市申报工作。
(六)全力推动园区工作
1.推进全市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委。
2.牵头完成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相关工作。
3.指导相山经开区完成四至调整。
(七)加快区域经济工作
1.积极做好赴国家发展改革参加贯彻落实苏皖鲁豫省际交界地区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工作专题会相关工作。
2.积极做好区域协同发展战略工作汇报会议组织及发改汇报工作。
3.积极参加省长三角办召开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座谈会。
(八)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
1.密切关注服务业年度发展情况,指导县区及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规上服务业企业年度2入退库工作和2月申报工作;
2.研究物流降本增效相关工作,开展传化公路港、淮矿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的走访交流,起草《淮北市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3.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县区园区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市粮食集团2025年物流冷链及粮食领域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已推荐至国家发改委;
(九)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方面
1.做好《安徽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征求意见反馈工作,积极协调将“淮北矿业集团长期少报煤炭消费量”问题纳入省整改方案进行销号。
2.配合省履行2023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省发展改革委反馈问题销号程序。
3.超额完成2024年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资金支付工作任务,得到安徽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工作小组通报表扬。
二、2025年2月份工作计划
(一)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重点项目工作
1.组织开展2025年2月份全市集中开工、观摩活动。
2.做好市领导调研、调度重点项目各项准备工作。
二是铁路工作:
1.铁路建设协调方面。
2.高铁西站片区建设协调方面。
(二)积极推进固定资产投资
1.全面做好1-2月、一季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运行调度分析及网报工作。
2.加大与省发改委对接力度,及时掌握各项指标考核及争取资金最新政策,全力做好2025年资金争取工作。
(三)加快推进工业产业发展
1.持续推进项目谋划申报工作。
2.积极督办临涣化工园区扩区认定工作。
(四)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1.草拟2025年全市节能减煤工作要点、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2.完成2024年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目标责任考核、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及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
(五)加大能源项目工作
1.积极争取车网融合示范市。
2.谋划2025年能源重点项目及“十五五”能源重点项目。
3.继续迎峰度冬相关工作。
(六)全力推动园区工作
1.持续做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材料跟踪上报工作;
2.持续做好开发区工作推进调度工作;
3.持续对接省发改委,关注2025年度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中央预算内项目相关工作。
(七)加快区域经济工作
1.密切与省长三角处、长江处、合作办等相关处室对接,努力做好长三角一体化年度考核相关工作。
2.认真研究,按照市领导批示积极做好《苏皖鲁豫省际交界地区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贯彻落实相关工作。
3.积极加强与徐州市沟通对接,起草完善《江苏省徐州市与安徽省淮北市结对合作帮扶2025年工作要点》。
(八)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
1.围绕服务业2025年发展,起草2025年度服务业发展要点。
2.组织县区(园区)、金融机构继续做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的相关工作。
3.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研究物流降成本工作。
(九)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方面
1.按照环保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强化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同时配合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后续整改相关工作。
2.按照“两新”最新政策文件精神,组织各有关单位做好2025年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储备申报工作。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