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委、市人民政府:
2024年,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全面推进法治各项工作,为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成立市发展改革委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制定《工作方案》,从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基本方式、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明确,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核心引领,带头履责。充分发挥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在党组例会和月度工作调度会上听取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制度,主动担负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三是强化学习,推动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党组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及省市委全面依法治省、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开展相关工作,要求委属各单位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发展改革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2024年,先后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5次,委主任办公会研究法制建设工作2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
一是优化项目审批。聚焦优化项目审批,全力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地。系统梳理全委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以及其他依申请事项,查缺补漏、精细完善,让所有事项统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全力保障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2024年,累计完成项目审批102个,备案1859个。二是动态调整涉企收费。牵头对现行的淮北市涉企收费清单进行了第9次动态调整。调整后,清单项目总数由2014年的86项下降到45项,降幅达48%。三是积极破解生产要素制约。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今年冬季全市企业用气成本较上年降低12%,节约用气成本2497万元;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接入工程建设实施的意见》,累计为全市用电企业节省红线投资2.01亿元。四是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定期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排查工作,牵头调度县区及市有关单位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进行排查和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工作。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定和实际情况自查清理及“回头看”工作。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一是健全落实行政决策制度。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确保我委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履行,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二是全面落实文件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淮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事项决策文件的制定、备案等重点环节,确保文件制发质量。及时开展涉企政策性文件政策文件清理,修订我委政策文件1件,废止政策文件3件,并在委网站公示。三是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提升法治建设能力中的重要作用,在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等做出决定或出台之前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发展改革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2024年法律顾问参与我委合作项目洽谈、协议(合同)审核以及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出具法律意见共34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一是完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根据权责清单依法依规完善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提高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细化行政裁量基准。制定出台《淮北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粮食流通领域等行政处罚裁量权,防止行政裁量权滥用,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安徽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及时公示执法主体、依据、流程与结果等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开展能源、粮食流通领域等执法监督时,坚持立案、取证、审核、送达各环节依程序操作、全程留痕。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一是健全舆情应对和矛盾调解机制。印发《市发展改革委网上突发敏感事件舆情应对工作预案》,成立网上突发敏感事件舆情应对领导小组,规定网上突发敏感事件处置程序、办法和责任机制。二是建立信访事项分类处理机制。坚持委主要负责人接访和阅批信访件制度,2024年,累计处理公众来信等信访件52件,信访件办结率100%,所有信访事件处置稳妥。三是加强严重失信主体治理。督促严重失信主体履行法定义务,退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全市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企业占存续企业比重0.68%,远低于国家高质量考核1%扣分要求。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听取建议意见,为重大决策提供参考。开展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牵头办理市人大、市政协各类议案建议、提案23件,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分别荣获市人大、市政协意见建议办理和提案办理先进单位。二是主动接受纪检监督。主动接受驻委纪检组在项目备案审批、产业政策制定、依法履行程序、兑现服务承诺等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动态调整我委2024年度权责清单,及时在委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对我市辖区内8家粮食企业开展粮食库存和收购、登记事项、公示信息、计量器具等方面监督检查,通过委网站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一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聚焦《宪法》《民法典》,通过社区讲座、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普及公民基本权利义务、民事法律规范,夯实法治社会根基。紧扣主责主业,围绕粮食安全保障、能源合理利用、价格调控监管以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政策,深入企业、市场精准宣贯,提升从业者依法经营意识。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全员学法”活动,确保委机关全体执法人员学法时长不少于60学时。围绕粮食流通执法督查、节能场景应用、油气管道保护等内容,组织12场业务培训,参与人员达400余人次,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与执法业务能力。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及执法资格考试,新增3人取得“能源”领域执法资格。
二、存在的问题
(一)普法氛围还需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方式不够灵活,活动形式较为单一,在开展业务工作时,普法宣传创新手法不到位。新形势下各项工作日趋复杂,需要结合发展改革工作面临的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探索普法新思路。
(二)法治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法律专业的干部较少,受专业水平、知识结构等限制,法治工作专业能力较为薄弱,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坚持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持续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省委、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工作部署,加强合法性审查制度建设,推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深入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免罚轻罚事项清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持续加大力度培养、充实法律人才力量,优化专业培训机制,打造一支既具备扎实法律素养又熟悉发展改革业务的法律人才队伍。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专项培训,不断提升发展改革部门行政执法综合能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常态化推进法治宣传。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丰富普法活动内容,着重抓好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教育。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发展改革重点工作、提升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出发,紧密结合发展改革部门的职能职责以及工作实际情况,推动法治宣传工作朝着更深入、更扎实的方向迈进,切实取得显著成效。
2025年2月28日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