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粮食局2006年工作总结及2007年工作计划(原市粮食局)

浏览次数: 作者:徐钦云 发布时间:2008-03-24 00:00 字号:
2006年是我国“十一五”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第一年,也是贯彻我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争先进位、率先崛起,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一年,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部门实际,坚持创新为上、发展为主、监管为本、崛起为先的工作方向,紧紧围绕年初粮食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解放思想、真抓实干,顺利完成2006年全年计划目标,实现了“十一五”期间开门红。
一、2006年工作总结
(一)全力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粮食产业化经营有了新突破。
服从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们粮食部门“十一五”的主体工作,今年我们围绕长远目标,加强产业化基础工作,注重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使得粮食订单工作巩固发展,粮食行业项目建设有了新起色。
充分发挥全市粮食行业积极作用,以维护农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调动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坚持对民营企业在项目和资金的扶持等方面一视同仁,调动我市农业产业化和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积极性,围绕产业化、巩固订单,采取与粮食直补相结合,跟进订单,顺利完成市目标委下达我局的70万亩优质小麦订单任务,占全市小麦种植面积160万亩的43.8%,超额完成了粮食订单覆盖率30%的目标任务。按照“农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发展框架,积极发挥粮食行业龙头加工企业的作用,扶持指导龙头企业广泛参与产业化经营。 “天宏农产品加工园”顺利立项,并列为市重点工程;鲁王、鲁南面粉公司技改项目顺利实施;为贯彻落实省政办[2006]25号文件《关于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园区的通知》,淮北地方粮食储备库、淮北粮食物流中心项目正在抓紧立项, 2007年初可开工建设。
(二)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新政策,托市收购效果显著。
今年国家首次出台了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我局为使最低收购价预案落到实处,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充分利用报纸、电台和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最低价收购预案,让广大农民了解、掌握国家的惠农政策。为方便农民售粮,全市共安排35个收购网点,公开承诺“八个坚持、八个不准”的粮食收购纪律,公布举报监督电话。自6月15日开始午收,到9月30日托市收购结束,每天收集收购数量、价格等信息,定期向市政府和省局报送。期间加强收购工作指导和督查,维护市场秩序,随时掌握收购动态。10月底全市已收购入库小麦29万吨,占全年目标任务14万吨的207.1%。托市收购保护了农民的利益,托市收购价比市场价每斤高出0.07元,仅此一项我市农民可增收近5000万元。10月份,我局与中储粮淮北直属库、农发行等单位共同对托市收购粮食进行了验收,各收购点粮食质量较好、储存规范,一次通过验收。
(三)抓促销搞活经营,对接双赢工作取得新进展
“保持粮食购销基本平衡,保持调控和稳定市场必须的商品粮食库存”,是市委、市政府分解的一项重要目标任务。全局在抓好粮食收购的同时,注重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和不同所有制的龙头企业按市场规则对接,实现粮食生产、收购、销售、加工的有效链接,优势互补,增加粮食经营效益。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继续探索巩固工商对接新形式,与丰原、天宏、鲁王、口子集团等加工企业实行对接,降低经营风险,实现双赢。预计全年销售粮食15万吨。占全年目标任务13万吨的115%。
(四)加强市场监管和粮食执法,依法治粮继续发展。
“依法监管年”是全省粮食系统今年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为充分开展好这一活动,全局把“五五”普法活动和依法监管年活动结合起来,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在全系统认真组织学习粮食流通法律法规,并于五月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两周年之际,组织了专题宣传活动,九月份在全系统内进行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测试,十月份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了省局举行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问卷考试。注重引导企业法治建设,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国有粮食企业职工参加了《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问卷测试。使企业民主决策、依法经营管理和法制意识有了普遍增强。同时全局积极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认真实施粮食市场准入制度,派专人进驻市行政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做到人员、项目、运行机制到位,严格执行5日办结制、局领导窗口值班制,窗口服务工作满意度达95%以上。依法对粮食市场进行监督、监管,完善了行政监督机制,成立了行政复议领导小组,建立行政复议制度,保证了市场监管的有效性和公正性。粮食监督检查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工作在全省处于前列。
(五)强化措施科学保粮,安全储粮再上新台阶。
年初,我局在全市粮食工作会议上与各粮食收储企业签订了《安全保粮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储粮责任,把实现“四无”储粮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特别是针对今年托市收购入库数量大、仓储条件差、租仓储粮多,储粮难以保管的不利因素,市局加大了粮食保管的力度,加强了节假日的值班和安全储粮工作,组织开展了储粮安全大检查。对全市30个独立核算粮食购销企业(含县局)进行了一次以安全储粮为中心的普查活动,同时注重加强各级储备粮的保管,从普查的情况看,实现一符四无仓容98.5%,一符四无储粮99.6%,确保了储粮安全,今年以来没有发生霉粮、坏粮、被盗、火灾等安全事故,保障了储粮安全无事故。
(六)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大,效果较为明显。
为完成利用外资100万美元,内资2000万元的目标任务,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招商领导小组,下设招商引资工作办公室,组成了驻外招商和流动招商两个小组,1名同志常年驻点招商,2名局领导专门负责招商。制定了《淮北市粮食局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详细分解目标任务,多措并举,先后与多家公司达成投资意向,浙江富宏丰集团、杭州多金特磁业有限公司、江苏宿迁公司等企业集团已先后来我市进行考察,落实项目3个。今年以来我局已累计完成引进内资2010万元,利用外资106.8万美元,已提前超额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
(七)进一步强化企业管理,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针对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管理水平不一的情况,引导企业开展经营大调查、大讨论、大剖析,认真查找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认真整改,强化资金、商品、成本费用的管理。每月利用统一报送报表时机,对各企业主管会计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优化资金结构,加快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商品购、销、存各环节的管理,整治假非子、假发票、假帐目。强化成本意识,广泛开展“提质降耗、节支增效”活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克服“跑、冒、滴、漏”现象,促使企业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企业的经营效益不断提高。十月底销售收入1.78亿元;实现利润202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02%,已提前三个月超额完成了全年利润计划。预计全年销售收入2.5亿元,实现利润300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国有粮食企业产权改革不到位。
2003年度的国企改革,对人员分流、人事劳动用工、分配制度的改革比较彻底。遵照上级规定,要保留必要的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加之顾及享受税收、贷款优惠政策,产权制度改革没有及时跟进。市、县目前尚有26家(市区13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小而散、小而多是基本格局,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管理不规范,负盈不负亏。逐渐暴露出企业运营成本大、系统内恶意竞争、发展后劲不足、抗风险能力弱等弊端,对于发展粮食订单、产业带动十分不利。另外,企业离退休人员、置换身份人员的党组织关系和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有关部门还没有布置向社区移交,党员的组织生活无法过,出现了管理脱节现象。
(二)仓库容量不足、基础设施老化。
目前,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共有仓库容量5.4亿斤。其中市区容量1.9 亿斤,多为上世纪七十、八十年代计划供应时期因矿而设供应网点的周转仓,仓库小、散、破,布局不适应当前粮食购销新体制,且部分产权属煤炭企业;濉溪县有仓容量 3.5亿斤,多为上世纪六十、七十年代建造的老式仓房,年久失修、储粮条件较差。今年全市托市收购总量达29万吨,加上各级储备粮和企业贸易粮,造成超负荷储存,租仓储粮数量大,不但储粮风险加大,而且给明年的小麦收购带来极大压力。再者,我市区域性、专业性粮食批发市场建设滞后,粮食物流节点没有形成,基础建设投入不足。
三、2007年工作计划
主要奋斗目标:全市粮食收购总量20万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总量14万吨、落实70万亩优质小麦订单,订单覆盖率达30%以上、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现利润200万元。
推进措施: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我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完善粮食市场监管体系,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现粮食行业的两个转换,推动和谐淮北的建设。
(一)完善监管体系,依法推进粮食流通管理
要在学习、宣传《条例》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落到对收购资格的审核、对无照经营私商粮贩的查处、对全社会粮食的监管、对粮食的调控和安全上来,真正履行粮食行政管理职能。继续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维护好秋粮收购市场秩序,在秋粮收购前对取得收购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许可证复检,对不符合要求的粮食经营企业和个人予以取缔。做好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加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调查,并弄清他们企业经营状况,为做好粮食统计工作打下基础。
(二)开拓创新,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贯彻国务院16号《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抓住产权制度改革这个重点,坚持主渠道的改革取向,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经营和监管的有效形式,注重组织结构创新。一是市、县粮食局成立国有资产运营公司,与粮食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使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二是组建储备粮管理公司,把省、市储备粮集中管理,实现储备粮与贸易粮的分离经营,便于管好储备粮和搞活市场营销;三是整合优良资产,吸收多元参股,成立粮食购销公司,逐步做大做强优势企业,培植粮食购销企业的龙头,发挥龙头带动和工商对接的产业化功能。明年初,我局组成三个调研组,分课题调研论证,摸清情况,设计方案、排定时序,稳步推进国企改革。
(三)加快园区建设,实现传统粮食行业向现代粮食行业转换
实施园区经济、推动龙头企业与购销企业对接双赢,是粮食部门主动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战略,我局要充分利用省政府关于加快粮食产业园区的优惠政策,通过实施退城进郊、招商引资和银行贷款,筹资5500万元,在烈山区高速公路出口处北侧征地150亩,建设集粮食购销、仓储、加工、批发、物流于一体的“淮北粮食物流中心”;筹资2200万元,在市区西环城路外侧征地100亩,建设1.5亿斤仓容量的“淮北地方粮食储备库”。树立大流通、大市场、大产业的粮食发展理念,由农民种什么我收什么,向引导、服务、培植基地转换,由收原粮、经营单一、向储备、加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转换,通过加快粮食产业园的建设,推进粮食经济快速发展。
(四)扶持龙头企业,实现粮食初级加工向食品加工的转换
认真做好服务,充分利用和争取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农发行项目资金贷款,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向食品生产、精深加工方面发展,指导鼓励不同所有制粮油加工企业科技创新、产品创新。大力发展粮油精深加工和新产品研发,提升我市现有粮食加工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引进国内国外有规模、有实力、有品牌的企业。扶持鲁王第三期技改项目,争取早日投产,扩大名牌粮油产品的影响力。积极指导及支持天宏集团在市龙湖开发区兴建“天宏食品工业园”。提高粮食加工附加值,促进粮食经济跨越式发展。
(五)加强粮食购销,做好政策性粮食的经营和存储工作。
认真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做好最低价收购工作,实现粮食收购、销售、储存扩量增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推进新农村建设。严格按上级规定做好军粮供应,发展连锁经营,做好救灾、低保户节日粮食供应。管好省、市级储备粮,严格执行省、市级储备粮管理规定,确保数量真实,储存安全。
(六)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国有企业经营效益。按照“寻找问题、发现问题、公开问题、解决问题、追究责任”的基本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人、资金、经营、核算”的管理,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一是完善局领导分片负责制,业务分工不变,调整局领导分片包点范围,健全责任内容,全面履行领导、指导、监管职责。二是实行企业会计委派制,市局已经起草了《淮北市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委派制实施办法》,修改完善后,抓紧实施。三是健全完善企务公开制,综合现有上级规定,结合实际,出台《淮北市粮食企业企务公开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四是建立财务、监察例行审计制,加强对企业人、财、物的监管,及时发现处理存在的问题。最近组织对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审计清查。五是建立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盈利分成入股制,探索实现企业领导人责、权、利相统一的新形式。通过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教育与奖惩相结合,常抓不懈,使企业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经营效益不断攀升。
(七)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增强粮食行业发展后劲。注重招商引资与“淮北粮食物流中心”、淮北国储库建设、与我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与发展各级龙头企业和民营加工业相结合。把工业园区和物流中心作为招商引资的最大平台,主攻东向对接,在淮北粮食经济发展中寻求大项目和多元投资的新突破,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八)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反腐倡廉,治理商业贿赂是民心所向,事业所需,关键是要用廉政思想教育人,用规范制度约束人。结合粮食系统实际,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明年工作的一个重点。一是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氛围,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组织观看廉政警示录、组织企业领导班子深入教育基地接受正反两方面教育,提高认识。二是要严密防治在粮食最低收购和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商业贿赂问题,加强对企业法人代表和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规范制度建设,建立分工明确、权力制衡、相互监督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着力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积极探索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九)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行业指导和服务水平。
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粮食工作全局,突出宏观调控、依法监管、产业发展、行业服务四大重点,加强局机关思想、作风、效能建设,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准确定位,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质量。一要切实转变观念,振奋精神,进一步强化发展意识、市场意识、开放意识、创业意识,要有敢为人先,勇争第一的创大业精神。二要切实转变作风,注重创新。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粮食行业不同所有制的服务对象,要勤勤恳恳做公仆,踏踏实实当好服务员,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坚决破除高高在上的当官意识,坚决破除按部就班、墨守成规的落后意识。使粮食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为我市粮食产业经济崛起作贡献。

              二〇〇六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