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机动车停放人和机动车停车设施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淮北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征集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14日。希望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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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价格和收费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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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进一步完善<淮北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一、制定背景、依据及起草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淮北市实施暖民心行动方案》,推进停车收费标准差别化政策,充分利用价格杠杆引导存量机动车合理使用停车泊位,提高泊位的使用率和周转率,引导市民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进一步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市发改委于10月8日,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发函有关单位收集相关资料,在有关单位提供基础素材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后形成我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淮北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完善<淮北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要求,紧密结合市情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我市停车收费,共分为十三条,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二、三条为制定本《实施细则》依据、适应范围、责任机关。
第四、五条为收费管理方式、收费标准制定原则。政府定价按照 “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地下、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一是有利于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地下停车场利用率问题,二是为下一步物业小区全面实行业主自治,确定了小区内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制定原则。市场调节价制定要遵循“公平、合法、诚信、合理比价”的原则
第六条为实施政府定价具体收费标准。
第七、八、九、十条为停车设施经营者行为规范。包括设立收费机动车停放服务场所须具备的条件、停车设施经营服务者的职责。
第十一条为加强停车收费监管、营造良好便利群众生活环境。
关于进一步完善《淮北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