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淮北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工业蒸汽价格机制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1-15 17:09 字号: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理顺工业蒸汽价格关系,保障供需双方合理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淮北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工业蒸汽价格机制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提高公众参与度,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将提出的意见建议于2025年2月14日前发送至邮箱hbsfgwjgk@163.com(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请注明单位名称、姓名或联系电话等内容)。

联系人:李燕,黄辉  联系电话:0551-3053362(0551-3053960)

附件:《淮北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工业蒸汽价格机制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关于《淮北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工业蒸汽价格机制的意见(试行)》的起草情况说明.docx


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15日



《淮北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工业蒸汽价格机制的意见(试行)》

(征求意见稿)


濉溪县、各区发展改革委,淮北高新区管委会,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各工业蒸汽生产企业、运营公司:

为理顺工业蒸汽价格关系,保障供需双方合理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本意见所称的工业蒸汽价格,包括工业蒸汽出厂价格(即工业蒸汽生产企业销售给工业蒸汽运营公司的工业蒸汽价格)和工业蒸汽销售价格(即工业蒸汽运营公司销售给用户的终端价格)。

二、工业蒸汽价格的制定。工业蒸汽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供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协商确定。

工业蒸汽出厂基准价格的制定,根据工业蒸汽生产企业规模等因素,由市发展改革委在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基准价格建议并公示,工业蒸汽生产企业参考制定本企业基准价格。原则上每3年重新确定工业蒸汽出厂基准价格。

三、建立煤炭与工业蒸汽出厂价格联动机制。对于利用煤炭作为燃料生产工业蒸汽的企业,为有效促进工业蒸汽出厂价格灵敏反映煤炭市场价格变化,保障工业蒸汽安全稳定供应,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建立煤炭与工业蒸汽出厂价格联动机制。联动机制包括启动条件、联动周期、煤炭基准价格的确定、联动公式等。

(一)联动周期。煤汽价格联动原则上以3个月为一个联动周期。

(二)启动条件。联动周期内,当煤炭价格变动达到或超过5%,工业蒸汽出厂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未达到启动条件的变动额度累计计入下一周期。

(三)煤炭基准价格的确定。煤炭基准价格以同期工业蒸汽生产企业的到厂均价(上一季度实际成本价格,含税、运费,下同)为基准价格。

工业蒸汽生产企业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上季度煤炭购进品类、数量、价格及热值等相关情况,作为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计算依据,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四)联动公式:当期工业蒸汽出厂价格=上期工业蒸汽出厂价格+(当期煤炭价格-上期煤炭价格)×(1-15%)×供汽煤耗。

为促进工业蒸汽生产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效率,按照合理成本、公平负担和企业承受能力的原则,市场煤炭价格变动金额的15%由工业蒸汽生产企业自行消化,其余85%通过联动予以疏导。

根据国内同行业和我市工业蒸汽生产企业机组规模等实际情况,工业蒸汽生产企业的供汽煤耗标准按照成本调查核算情况另行确定。

(五)价格发布。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前三个月煤炭价格变动情况,按照联动公式计算并提出当期工业蒸汽出厂建议价格并公示。工业蒸汽生产企业与工业蒸汽运营公司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参考建议价,自主协商确定实际供热价格。工业蒸汽生产企业直供终端用汽企业的,其价格可参考建议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四、建立工业蒸汽销售价格成本定期调查制度。由第三方定期对工业蒸汽运营公司经营成本进行调查,准确掌握企业成本变动情况。工业蒸汽运营公司依据准许成本+合理收益(按不超过7%确定)的方式,充分考虑用汽企业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终端销售价格。

五、建立工业蒸汽价格协调机制。当供需双方因价格问题出现矛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由供汽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共同参与,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六、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