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张磊总经济师对《关于建立工业蒸汽价格联动协调机制的意见(试行)》进行解读
2025年3月14日淮北市印发了《关于建立工业蒸汽价格联动协调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近日,淮北市发改委总经济师张磊进行了解读,解读内容如下:
工业蒸汽是重要的工业基础能源,其价格合理性直接关系到生产企业成本、运营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区域工业经济的稳定。随着能源市场波动加剧,原有定价机制可能难以灵活反映成本变化、平衡各方利益。该文件 针对煤炭成本波动、价格矛盾等关键痛点,构建市场化、可操作的协调与传导机制。
《意见》明确区分“出厂价格”(生产商→运营公司)和“销售价格”(运营公司→用户),为后续机制设计奠定基础。旗帜鲜明地规定工业蒸汽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生产企业根据自身成本核算自主制定出厂价,运营公司与用户根据市场供需自主协商销售价,并允许并鼓励价格根据成本变化(尤其是燃料成本)及时修订,打破了僵化的定价模式。 这是对传统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模式的重大突破,赋予市场主体充分的定价自主权,是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一步。强调“成本核算”是基础,但最终价格由市场“协商确定”,体现了成本约束与市场供需的双重作用。
供需双方(生产企业和运营公司)均可提出调价协商请求,这一机制是文件的核心创新。它有效解决了成本传导滞后、不畅的老大难问题。通过引入权威指数和实际采购价,增强了价格调整的透明度和合理性。“自主确定公式+写入合同”的模式,极具实操性,既尊重了市场主体的谈判自由,又通过契约锁定了规则,减少了未来争议。最终目标是实现成本的合理传导与公平负担,避免单方面承担市场波动风险。
建立企业自主信息披露制度,此制度是市场化机制的重要配套。虽然强调“自主性”(非强制全面审计公开),但鼓励披露关键成本利润信息,有助于增强用户对价格合理性的信任。为协商谈判提供更充分的信息基础。倒逼运营公司加强成本管理,提升效率。这是构建健康、透明市场环境的重要一步。
当供需双方(主要指运营公司与用户)因销售价格协商陷入僵局时,鼓励行业协会主导协商。 此机制为市场协商失灵提供了“安全阀”。其特点: 仍以“协商”为核心,避免行政直接干预。 依靠行业协会力量,更专业、更贴近行业实际。 明确禁止外部强制,体现了对市场主体自主解决争议权利的尊重。
“该意见的落地实施,有望显著提升我市工业蒸汽市场的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为工业经济的降本增效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其市场化、机制化的思路,也为其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总经济师张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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